永泰县已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人根据自身意愿向县民政局提出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经评估确定完全失能等级,向县民政局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经审核以下人员(见附表)符合救助条件,拟对其进行补助。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泰县民政局养老科反馈,联系电话:0591-24837847
附表:
永泰县民政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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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养老机构月实际收费(元/月) |
行政给付 元/月 |
救助金 (元/月) |
入住养老机构名称 |
1 |
陈金松 |
350125********001X |
3500 |
1400(低保970;困难残疾生活补贴309;重残护理补贴121) |
发放8月补贴2100元 |
嵩口镇区域养老中心 |
永泰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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