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卫生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的通知》(榕卫农社〔2012〕6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75号)文件,谢友亨同志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补助的条件,鄢行和等26位同志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市级补助的条件,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来电电话:0591-24800348;来信投递: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南城办公区12楼(邮政编码:350700);接待科室:永泰县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1: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毕业生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2: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市级补助对象汇总表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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