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大洋镇农业(种子)产业强镇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大政〔2025〕160号)收悉,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泰县一一家庭农场:原批复购置洋马1180系列收割机1台,更改为久保田4LZ-5G8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台。投资2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10万元。
二、同意永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批复购置“鑫盛威”静态批式谷物烘干机1台,型号:5H-7;变更后为购置“鑫盛威”静态批式谷物烘干机4台,型号:5H-6;删减购置Gottin系列水稻种子光选机1台,型号MC6。投资6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30万元。
三、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仍按《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农业产业强镇补助项目的通知》(榕综〔20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永泰县大洋镇农业(种子)产业强镇部分项目变更前后项目建设内容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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