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担当。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组的要求部署。党组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反思根源,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了全员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落实,形成了“党组统揽、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
三是周密制定方案,精准施策发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逐条剖析根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一项整改措施都定人、定责、定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无遗漏、全覆盖。
四是强化过程管控,务求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通过跟踪问效、现场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对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复杂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存在差距”的问题
(1)卫健局党组抓理论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9日组织召开2024年第20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12月25日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关于“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1)重点医改成效指标完成不佳。
整改情况:①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选派15名骨干医师前往省市三甲医院进修学习,选送5名青年医师前往上级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2名青年医师经三年规范化培训学成归来,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得到提升。②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均顺利通过评审,2024年完成脑卒中患者静脉溶栓71例、胸痛患者溶栓33例,成功救治主动脉夹层1例。创伤中心团队在2024年创伤中心建设环太湖大会创伤重症知识大赛荣获三等奖。呼吸中心稳步推进待评审。120院前急救24小时全覆盖,我县急诊急救水平得到提升。2024年县总医院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2.93%,较上年有所提升。③2024年8月8日开设了内科三区,内科床位扩容38张,内科床位紧张得到缓解。④2024年6月21日修订了《永泰县医院临床医生类绩效考核标准》(樟总医〔2024〕147号),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三四级手术占比等重要指标列入临床科室绩效考评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监督和考核结果运用,推进指标稳步提升。2024年县总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6.47%,县域内住院量占比51.11%,基层诊疗量占比71.88%,较上年均有所提升。⑤大洋、嵩口、梧桐等3个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均达到优质基层服务行推荐标准并通过评审,大洋、嵩口中心卫生院已达到社区医院标准。⑥2024年12月31日制定出台《永泰县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樟医〔2024〕77号),每季度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助力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逐步提升。
(2)总医院院长、总会计师年薪制绩效考核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对各项考核指标的计分方法、数据来源、计算过程及审核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计分方法将依据指标特性制定详细的量化标准,保证评分有理有据;数据来源严格限定为权威、可靠的渠道,从源头保障数据质量;计算过程通过标准化公式和流程,避免模糊地带;审核流程设置多环节交叉复核,杜绝单一环节的疏漏。在考核过程中,严格遵循考核细则,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计分偏差,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绩。结合当前医疗卫生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印发2024年县总医院主要领导年薪制考核指标,并对考核细则权重进行调整,新增党建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3.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够明显”的问题
(1)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育较慢。
整改情况:加强宣传招聘力度,创新招聘方式,争取招聘更多的紧缺急需卫技人才。目前县妇幼保健院返聘人员4人,其中行政后勤1人、收费1人、临床主管护师2人,未聘用副主任以上专技人员。县总医院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共招录29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柔性引进省级三甲医院知名专家组建2个名医工作室及1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2025年1月27日修订完善《永泰县总医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樟总医〔2025〕26号),年龄达到70周岁的不再返聘,下调返聘人员薪酬待遇,完善考核办法,返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县医院、中医院返聘退休人员从23名减少到20人。
(2)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弱。
整改情况:已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势和中医院协定处方的宣传4次,提高了医师使用协定处方意识。共享中药房已覆盖全县各乡镇,中药饮片使用率达到53.59%。已将中医特色指标列入医师绩效考核,目前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88.33%,达到二级中医医院评价指标要求。盖洋、东洋、盘谷、梧桐等乡镇卫生院因缺乏中医药人员,已将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列入招聘计划。
(3)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3年绩效考核得分较低的问题已整改。经过努力,2023年妇幼保健院在2023年市级绩效考核居全市第三名,有较大进步。根据实际情况整改基本到位,2024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4名临聘护理人员。2024年产科床位使用率为28.55%,较2023年有所提高。将持续加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4.关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短板”的问题
(1)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根据《永泰县县域医疗卫生集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由葛岭托管塘前、大洋托管东洋,由葛岭、大洋卫生院进行业务帮扶。
(2)数据报送不够规范。市疾控中心开展的2023年度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我县传染病漏报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一致率未达100%的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2日,县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登革热防控培训。2024年县疾控中心通过国家前置软件、疾控督导系统及现场资料查看等方式,参考市疾控调查方案,对2023年市疾控抽查的6家医疗机构开展漏报调查,结果漏报率0%,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一致率均为100%。
(3)部分项目实施力度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质量控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7.17%,已达到年度目标值90%。2024年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高暴露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测率81.48%,较2023年检测率77.78%有所提高。2024年以来,充分利用“520”、七夕节等具有特殊意义的节日节点,联合民政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增设婚检便民一站式服务点。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婚检健康知识。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实现逐年提高。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①县妇幼保健院规范签发流程并实行账号实名制,纠正多人共用同一账号的情形;②中医院产科已于2019年关闭,不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5.关于“卫生健康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1)卫生监督执法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加强卫生监督所执法工作,2024年第四季度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卫生监督业务培训16人次,提升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2024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9%以上,“双随机”监督完结率100%。加强了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力度。截至2024年12月12日,在自主日常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6件,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常态化跟踪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和强度,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卫生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群众健康安全。2024年第四季度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3场。2024年与文体旅局开展民宿、游泳场所等联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6.关于“作风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1)卫健局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通报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做好外勤登记。同时指定局办公室一名经办负责考勤工作,每月形成考勤情况统计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并予以公示。
(2)县妇幼保健院便民服务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2024年9月为超声科、药剂科配备服务叫号机,为检验科配备报告打印机;投入运行“诊间结算信息系统”,患者凭借附有医保及自费金额的结算单据,可直接前往检查科室进行检查或药房取药,无需再前往缴费窗口等候缴费。2024年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投诉2次,对涉及的两个工作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7.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妇幼保健院报账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严格对未齐全的报账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2)卫健局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预算的相关规定,做好资金调剂使用的批复手续。
(3)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县妇幼保健院5间店面已由国资中心收回,中医馆配套设备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县疾控中心2021年委托福建清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清资清产涉及的机器设备、车辆及办公设备价值资产评估,现因机构资产已发生变,已无法再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今后将严格要求规范执行。
(4)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部分津补贴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①县疾控中心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5号)文件精神,参照市疾控,仓山、闽清等区县做法,依据实际人员岗位情况规范发放相应类别的卫生防疫津贴标准。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第44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作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县妇幼保健院该笔款项为疫情期间给予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且放弃假期的工资报酬。
(5)妇幼保健院相关收益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向财政补上缴该笔款项。
(6)卫健局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租赁车辆管理执行。按预算的相关规定,做好资金调剂使用的批复手续。严格执行《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9〕117号)文件规定。
(7)妇幼保健院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县妇幼保健院已补上缺少的合同、验收单、成果图片、财政批复材料等;漏登记的固定资产已在系统上补登记。已做好补签手续,补上财政批复意见。
(8)卫生监督所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9)疾控中心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将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审批表报国资中心审批。采购拨给卫生院的冰箱已做好固定资登记。今后加强资产管理,按要求做好资产登记和报废工作。
8.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卫健局服务价格未经竞争性谈判或磋商。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审费用根据项目报价,列出各项费用清单,参考兄弟县区收费标准,通过多次与市预防医学会商榷沟通后定出。县卫健局持续加强采购方式相关规定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9.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领导分工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29日已明确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分工,由叶明晴书记负责党建工作。2024年10月28日制定永泰县妇幼保健院章程(樟妇幼支6号文),实行党政分设,完善领导分工。
(2)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议事制度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8日制定永泰县妇幼保健院章程,内有永泰县妇幼保健院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范围。
加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做好会议记录。2025年1月15日修改完善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主任(所长)办公、职代会议事制度,规范三个决策议事机构具体事项。
(3)卫健局、妇幼保健院重大人事议题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县卫健局2024年8月20日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议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10月28日制定永泰县妇幼保健院章程,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和汇报制度,明确重大议题提交卫健局党组研究。
1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卫健局党组未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下属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12日印发2024年度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将党建工作作为2024年度县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县总医院主要领导年薪制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2024年12月25日,县卫健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研究局党组贯彻意见。
(2)2022年卫健局、疾控中心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县卫健局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党的章程、党内选举法规和相关规定,提高党员对党内选举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县疾控中心党支部支委已经组织学习选举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8日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的步骤、方法、标准和纪律要求;换届选举严格遵循民主原则,广泛征求党员意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进行党务知识和党内选举规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规矩意识。
(3)卫健局、疾控中心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2025年1月8日,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档案材料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疾控中心在2023年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已末位表态;2024年预备党员转正党员会上,支部书记已末位表态。
(4)疾控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起年度会议记录已规范双签字;2022年起已执行每季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2023年度已规范支委会记录内容;2024年11月28日已完善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5)卫健局、疾控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2022年度起已规范开展各年度组织生活会。2025年1月8日,卫健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局党组加强对支部的业务指导,加强学习,并充分利用年终党建检查,向上级党组织县直机关工委学习党建业务。
(6)卫健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党支部,2019-2023年度党员大会未附签到表。
整改情况:2025年1月9日,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大会签到,保存好相关签到材料。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已将党员大会签到表附到党员大会开展材料中,已规范会议签到。
(7)卫健局组织生活会2019年度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2025年1月8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2020年起,已按要求做好每个年度的谈心谈话记录。
(8)卫健局2021年第二季度实收党费3095元,上缴党费3009元;2022年第一季度实收党费2205元,上缴2105元。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7日,核定2025年卫健局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已于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2021年度、2022年度少上缴的党费补缴。
(9)妇幼保健院党支部,2020年度、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无会议记录;2021年度班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详细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化,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支部建设,确保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理论指导,通过优化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参与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10)妇幼保健院党支部,未将召开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等支委会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等发展党员流程,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
整改情况: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入党流程。
(11)妇幼保健院党支部,2023年党员大会记录支部书记未审核签字。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规范党员大会记录内容。
(12)妇幼保健院党支部,2021年12月14日林逢春同志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仅记录流程标题和投票结果。
整改情况: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入党流程。
(13)疾控中心党支部,2021-2023年共7个党员存在党费少交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已将未补足党费70.8元缴至机关工委账户。已严格核定党费。
(14)疾控中心党支部,2020年仅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2021年起每个月都有开展党日活动。加强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党日活动。
(15)疾控中心党支部,无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无2019年第二季度党课记录。
整改情况:2022年度起已规范开展各年度组织生活。加强党支部建设,持续规范开展各年度组织生活。
(16)卫生监督所党支部,2021-2023年共6个党员存在党费少交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已将未补足党费49.2元缴至机关工委账户。已严格核定党费。
(17)卫健局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2022年第三季度无党课记录。
整改情况:2025年1月9日,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已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安排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工作部署不到位。2020年以来,卫健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2)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2020年以来,卫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已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12.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2020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未受邀列席计生协会相关会议,对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较少。
整改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情况展开监督检查。重点聚焦政治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销差旅费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共接受县卫健局邀请参加党组会议20次。开展两节督察,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形式主义等问题。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方面
(1)卫健局党组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力度不够,上轮巡察反馈指出的“落实上级业务考核指标要求有差距”“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①推行“一号管到底”等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就医流程,确保患者就医全程便捷顺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同时,加快公立医院信息化升级,在县级医疗机构实行“多点结算”与“诊间结算”,让患者缴费更灵活、更高效,大幅缩短就医等候时间。2024年永泰县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90.239分,较2022年的90.028分有所提升,在全市排名29名。②在医疗机构显眼处粘贴“两码”,搭建群众与医院管理层及卫健主管部门的直通投诉渠道。③2025年1月8日,卫健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重点医改成效指标完成不佳的问题。2024年县总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6.47%,县域内住院量占比51.11%,基层诊疗量占比71.88%,较上年均有所提升。2024年12月31日县总医院制定出台《永泰县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樟医〔2024〕77号),每季度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县总医院,多举措提升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与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2.关于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已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势和中医院协定处方的宣传4次,提高了医师使用协定处方意识。共享中药房已覆盖全县各乡镇,中药饮片使用率达到53.59%。已将中医特色指标列入医师绩效考核,目前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88.33%,达到二级中医医院评价指标要求。截至目前,洑口卫生院已配备1名中医师,已将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列入招聘计划,充实中医药服务队伍,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提升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
3.关于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尚有差距的问题。2023年县妇幼保健院在2023年市级绩效考核居全市第三名,有较大进步。2024年市级绩效考核得分73.85分,排名全市第二。因原计生服务站8名医生合并等历史原因,目前县妇幼保健院医护比为1:0.82。今年计划招聘护理人员3名,医护比可提升至1:0.95。同时,近3年将有5名临床医生退休,医护比将进一步提升合理化。2024年产科床位使用率为28.55%,较2023年有所提高。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调整架构,发展优势病种(妇科微创治疗),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妇幼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口碑。
4.关于部分项目实施力度仍有差距的问题。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实时跟踪进度,加强质量控制,2024年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7.17%,达到年度目标值90%。截至2025年8月31日,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8.63%,已达到年度目标值90%;报告患病率5.31‰,已达到年度目标值4.5‰;服药率96.79%,已达到年度目标值80%;规律服药率96.04%,已达到年度目标值70%;面访率98.77%,已达到年度目标值85%。体检率56.25%(年度目标值未出),病情稳定率为100%。目前未出现危险性级别在3级以上未住院治疗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高暴露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测率82%。拟通过增加嵩口、梧桐、大洋等15个免费检测乙肝检测点,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高暴露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测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宣传提高乡镇工作人员与感染者的配合,实现逐年提高。截至2025年5月,我县婚检率完成40.91%,6月份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截至6月底,婚检率完成45.21%,提高了4.3%。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婚检健康知识。将县域婚检率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促进县域婚检率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4832327;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1号南城办公区12层;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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