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436968平方米不变,总计容面积由275471.18平方米调整为274917.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274342.52平方米调整为279265.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67988.47平方米调整为69433.94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8.72%调整为19.12%,绿地率30%保持不变,容积率0.76不变,机动车位480辆不变,非机动车位1000辆不变。
二、建筑布局
1. 优化外立面效果及建筑外轮廓,学生公寓八建筑正负零标高优化;内庭院电梯集中布置调整为分散布置;单体布局进行优化,阳台栏板材质由穿孔铝板调整为仿古砖外墙漆;建筑西北侧层数由3层调整为4层,东北侧由4层调整为5层;降低2-5层建筑层高,总建筑高度由19m调整为22.6m。
2. 因消防需求及施工图深化,调整研究生院单体布局及建筑正负零零标高,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一层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增设室外出口通道。
3. 因艺术类专业发展,原景观小品调整为艺术工坊一,功能由景观调整为艺术工坊,建筑高度由8.0m调整为5.4m。地块东北角处新增一栋建筑,功能为艺术工坊,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4.8m。
4.因场地调整,调整体育器材室位置及高度,原建筑退用地红线4.06m调整为5.59m,建筑高度由7.1m调整为6.15m。体育器材仓库建筑高度由5.0m调整为4.1m。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am6hcbet.com)。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
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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